一、強奸未成年少女判多少年
1、如果被強奸的未成年少女不滿14周歲的,應當按照強奸罪論處并從重處罰,應當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資料圖)
2、如果被強奸的未成年少女不滿10周歲的,應當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奸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奸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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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怎樣認定強奸罪犯罪
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系的行為。強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強制性交),是一種違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脅或傷害等手段,強迫被害人進行性行為的一種行為。在所有的國家,強奸行為都屬于犯罪行為。強奸罪具有以下特征:
1、必須是違背了婦女的真實意愿。判斷與婦女發生性關系是否違背婦女的意志,要結合性關系發生的時間、周圍環境、婦女的性格、體質等各種因素進行綜合分析,不能將婦女是否反抗作為判斷是否違背婦女意愿的惟一要件。
2、行為人必須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婦女發生性關系的行為。
(1)所謂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對被害婦女施以毆打或人身強制等危害婦女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使婦女不能抗拒的手段;
(2)所謂脅迫手段,是指對被害婦女進行威脅、恫嚇,達到精神上的強制,使婦女不敢反抗的手段,脅迫的核心是足以引起被害婦女的恐懼心理,使之不敢反抗,從而實現強行奸淫的意圖。
對那種強奸未成年少女的犯罪行為,只能說行為人的犯罪情節更加的惡劣。根據上文的表述,我們可以知道我國對強奸未成年少女的處罰是在3到10年有期徒刑之間量刑,而最高則能判處行為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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