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房產協議糾紛怎么處理
房產協議糾紛如下處理:
1.和解
和解是由爭議各方根據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和各方實際情況,自行協商而不需通過司法程序解決糾紛的方式。和解是房產糾紛常見的解決方式。但由于和解協議缺乏的法律約束力,有些人可能會出爾反爾,使和解結果成為一紙空文,延誤了糾紛的有效解決。
![]()
2.調解
調解是由爭議各方選擇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合同爭議進行調解處理。調解通常是以各方互諒互讓為原則進行。此方法解決房產糾紛的可能性較和解大一些,但由于調解協議與和解協議一樣不具有強制性效力,也使得糾紛的解決難盡人意。
3.仲裁
仲裁指爭議各方根據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者糾紛發生以后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爭議提交法定的仲裁機構,由仲裁機構依據仲裁規則居間進行居中調解,依法做出裁定的方式。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并可根據生效的仲裁協議申請強制執行。
4.訴訟
訴訟是解決房產合同爭議的最后方式。是指人民法院根據爭議雙方的請求、事實和法律,依法做出裁判,藉此解決爭議的方式。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
房產糾紛該怎樣起訴
1.向轄區法院提交起訴書和證據;
2.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訴書后應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3.案件受理后法院發出《案件受理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并通知交費;
4.在指定舉證期限內提交全部證據材料;
5.等待安排開庭、法庭調解和宣判。
三、
房產協議糾紛的訴訟時效
房產糾紛的訴訟時效是三年。時間起始是被侵權人自知道自己的權益受損之日起三年,被侵權人在這三年內可以向法院起訴維護自己被侵犯的權利。法律對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存在特殊情況的,也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延長。
15037178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