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各地限購令的相繼實行,越來越多的人們選擇租房子。不少人覺得:買房,需要一大筆錢,給完首付之后,身上剩下的錢就不多了,還要再背個房貸,生活壓力多大啊,想吃好一點都難,甚至一日三餐過得很苦。但如果你是租房的,你已經解決了住的問題,每個月只需要給一點租金,在衣、食、行方面上過得比買房的輕松。這也很好的解釋了為何目前我國租房市場格外火爆。
【資料圖】
而在租房過程中,有些事兒我們必須提前了解,以避免之后不必要的麻煩,為自己帶去困擾。這次,律霸小編就跟大家聊聊租房過程中應注意的那些事兒。
情景一:有過租賃合同但是口頭續簽的怎么算?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續簽為不定期。所以還沒簽租房合同的趕緊的,是時候把房東叫出來談談心了。記住!租賃合同得書面簽署才有保障。
情景二:租住的房屋甲醛超標想退租,房東不給退,理由是租房時你明知甲醛超標?
人民生命財產大于天,這在任何一部法律中都是有體現的。《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看到沒,法律保護你的一時糊涂。只要房子危害你的安全或者健康,你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情景五:租房合同簽字者不幸去世,房東要求家人搬離?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落井下石的做法法律可不保護。
情景六:天災人禍導致房屋受損,房東卻說租金不能少?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天災人禍的鍋,租客不背!
以上就是律霸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租房時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的相關法律規定。如果現實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們遇到類似的問題,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機關,或者在第一時間找律霸網律師在線圖文咨詢或電話咨詢。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也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15037178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