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間收養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收養協議書在民政局被公證過,那么這份民間收養協議書有法律效力的,即收養關系被承認。
如果要民間收養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必須要建立在當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礎上,達成收養協議,雙方都同意的情況是有法律效力的,而法律上也認可這種關系。
領養他人的子女為自己的子女。收養人稱為養父、養母,被收養人稱為養子、養女。收養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我國保護合法的收養關系。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民法典對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
收養行為是一種設定和變更民事權利、義務的重要法律行為,它涉及對未成年人的撫養教育、對老年人的贍養扶助以及財產繼承等一系列民事法律關系。收養這一法律行為的目的在于使沒有父母子女關系的人們之間產生擬制的法律上的父母子女關系。一般說來,送養人為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收養人為養父和養母(單方收養時是養父或者養母),被收養人為養子或養女。
收養行為一旦發生法律效力,便產生兩個方面的法律效果:一是在收養人和被收養人之間產生法定的父母子女關系,二是對被收養人及其生父母之間的父母子女關系以及基于此的其他親屬關系同時消滅。由于民法典律行為可以導致當事人人身關系和民事權利義務的變化,所以法律對于收養行為一般均規定比較嚴格的條件,其中包括對收養人條件的規定,對被收養人條件的規定以及對被收養人的送養人條件的規定等。符合這些條件的當事人在自愿、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收養協議,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報主管機關進行收養登記后,收養關系便產生法律效力。
二、民間送養是否合法
制定《民法典》的目的很明確,就是為了在形成收養關系過程中,保證有利于被收養的未成年人的撫養和成長,保障被收養人和收養人的合法權利。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我國法律在收養關系上實行的是登記制度,沒有經過縣以上民政部門登記的收養關系是無效的。
無效收養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收養人、送養人不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即收養人同意收養,送養人同意送養及年滿1O周歲的被收養人同意被收養并非出于本人的真實意思意愿;
3、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4、收養不符合成立的法定方式。

三、收養的子女能繼承遺產嗎?
1、養子女與親生子女權利一樣
養子女就是指被人收養的子女。養父母和養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因收養行為而產生。同時,養子女和自己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也因收養行為而消除。
《民法典》規定: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系。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養子女和養父母之間的關系相當于因為收養關系而成立的擬制的父母子女關系,即養子女和養父母之間和親生父母子女之間的關系是一樣的。養子女與親生子女的權利義務是一樣的。
2、收養的子女能夠繼承遺產,享有繼承權
根據《民法典》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收養關系成立收養人和被收養人都有繼承權,再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所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應到遺產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然后帶著公證書去辦理財產轉移手續。有遺囑但立遺囑人生前并未辦理遺囑公證的應到法院辦理。
有遺囑公證書的遺囑繼承人可帶著遺囑公證書和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到所在地的房管局直接辦理過戶。至于遺產的分配可由繼承人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的也可請求法院的支持。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被繼承人親生子女的養子女可代位繼承”。按照我國民法典的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去世的,孫子女或外孫子女可代位繼承父母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養子女不僅可以法定繼承,還可以代位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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